隨著資管新規落地,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逐漸退出市場,理財市場進入凈值化時代。個人投資者是理財市場的主力軍,然而大部分不具備專業的投資知識,尤其在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后,打破剛兌、不再保本,投資者將自負盈虧。在此背景下,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存在較多誤區,比如混淆業績比較基準與預期收益率概念、認為產品風險等于穩賺不賠等錯誤認知。那么,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時具體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關注一:合理判斷產品收益
購買理財產品時通過了解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與預期收益率來了解產品的收益情況,但是業績比較基準與預期收益率不同。業績比較基準是產品管理人基于產品性質、過往經驗等因素對產品設定的投資目標,將作為計算產品管理人超額業績報酬的標準。然而,業績比較基準不代表產品的未來表現和實際收益,不構成對該理財產品的任何收益承諾。
預期收益率也不等同于產品未來實際的收益率,因為理財產品不同于存款,投資預期收益存在波動,未來的實際預期收益與當前預期收益通常不會一致,所以年化預期收益率只是一種理論上的預期收益率,只具備一定的參考作用,代表的是產品過去的預期收益情況,并不代表實際預期收益。
關注二: 現金管理類產品不等于穩賺不賠
“七日年化收益率”通常出現在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貨幣基金等投資類產品中,通俗來講,就是最近 7 天的平均收益進行年化之后的收益率。標明“七日年化收益率”的產品并不意味著穩賺不賠。該產品僅是一個代表過去七天盈利情況的短期指標,在產品實際運作中,其每日收益都會隨投資經理的實際操作和貨幣市場利率的波動而不斷變化,所以只能參考近期的盈利水平,而不能當做實際收益。
關注三: 業績比較基準并非一成不變
理財產品有各種不同的分類,從運作模式來看,有封閉式、開放式和定開式三大類。開放式理財或信托產品會按周期公布下一運作周期的業績比較基準。產品成立時以及每個自由開放期前,產品管理人可根據市場利率、產品的投資周期、投資目標、投資策略以及投資業績等對下一運作周期本產品的風險收益進行綜合評估后,設置下一運作周期適用的業績比較基準。投資者需明確首次購買時的業績比較基準并不代表持有期間每一階段的業績比較基準,需持續關注產品管理人的公告信息。
關注四: 特別信托利益——“安全墊”
特別信托利益為產品留存的“蓄水池”,如果當期運作情況良好,實際收益率超過業績比較基準時,產品將超過基準業績的部分計提為特別信托利益,用于某周期業績基準不達標時的“安全墊”,對投資者收益進行回補。產品超過基準業績部分的 100% 計提為特別信托利益,即可理解為客戶收益上限為業績比較基準。
關注五: 產品風險等級如何判斷?
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產品風險等級會被分為R1、R2、R3、R4、R5 五檔。R1 是指謹慎型,R2 為穩健型,R3 為平衡型,R4 為進取型,R5 為激進型。投資者應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收益預期來選擇相關產品。
關于產品風險評級,產品管理人評級與代銷機構評級會有所不同。產品管理人是基于投資品種期限、信用等級等相關要素做出的內部評級。代銷機構是根據其內部代銷產品風險等級評級標準。
以上內容來源于建設銀行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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